幼教随笔:给孩子犯错误的权利
俗话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美玉也会存在瑕疵,何况这些自制力极差的孩子。让我们给孩子一份犯错误的权利,还孩子一份自由的天空。
我园要举行会操比赛,无论是从精神面貌还是动作的整齐性、协调性上,对于小班孩子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虽说训练之前我做了较强的心理准备,可当面临到孩子的松散、懈怠时,我还是心急如焚,不免对孩子们怨言重重。
在业务学习时,我看到这样一句话:“给孩子犯错误的权利。”我为之一振,是啊!他们不是成年人,不会具有成年人的自制力,他们只是些三四岁的孩子,没有经过训练,无法“坐如钟、行如风、站如松。”他们又怎会顺应成年人的心思呢?给孩子犯错误的权利,允许孩子犯错误,并不意味着对孩子放任自流,还要在允许的基础上,给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其自身克服纠正、改正错误。面对这一些,又该如何做呢?我思绪重重。
今天下午练操时,接近放学时间,门外已来了不少家长,看到众多家长,我便对孩子们说:“门外有好多家长,我们让家长们看看我们有多精神好不好?”“好!”孩子们众口一词,意料之中,孩子们这次训练动作整齐、有序,令人满意。
俗话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美玉也会存在瑕疵,何况这些自制力极差的孩子。让我们给孩子一份犯错误的权利,还孩子一份自由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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