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动教学探索
律动教学是根据音乐情绪的起伏做有规律的韵律动作,以身体各部的动态来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从而达到提高幼儿学习音乐的兴趣和进行音乐素质的培养的目的。
经过几年来的教学实践,我对音乐律动教学进行了三方面的探索。
一、感受音乐是律动的基础。
达尔克洛兹认为:“音乐本身就是以听觉为基础的,音乐教育应完全立足于听。”因此,音乐律动教学应该以听为主线。在听的基础上,教师用简洁、准确、生动并具有启发性的语言、图片、电化教具去提示音乐的思想性、艺术性,启发幼儿的想象力,帮助他们认知和了解音乐。在幼儿熟悉音乐的过程中,逐步引导他们去做拍手、点头、踏脚等动作,或者,启发他们做简单的即兴表演。这样,既能帮助他们去掌握音乐的节奏、韵律,还能启蒙他们对音乐的感受力和表现力,让他们投入到自觉的律动中。如:在律动《布娃娃,小妹妹》的教学时,我让幼儿注意倾听歌词内容“布娃娃,小妹妹,我的小宝贝,大眼睛,小嘴巴,你看她美不美?”幼儿边听边感受自己抱着娃娃亲昵,和娃娃柔声交谈的切身体验。在听的过程中,孩子们会情不自禁地随着音乐节奏抱娃娃,亲娃娃,指点娃娃的大眼睛,小嘴巴。此时教师适当地示范诱导,加上一些自由发挥的简单动作。让他们进一步投入音乐的意境。又如:《梳洗》的教学。首先我用语言把幼儿带入起床梳洗的情境中。“清晨,闹钟响了,小朋友伸伸懒腰起床了,听,小朋友在干什么呀?”然后教师弹奏《梳洗》的音乐,让幼儿感受韵律平缓、反复的特征,想象起床后小朋友在穿衣、刷牙、洗脸、梳头等情景。教师重复弹奏让幼儿边听做,通过谈话让幼儿安排好梳洗的顺序,先穿衣、扣钮扣、系鞋带、再刷牙、洗脸,最后梳梳头照镜子。这样律动《梳洗》就编排完成了。这个过程是对幼儿潜在的音乐素质的诱发。
在律动教学中除了让幼儿感受音乐外,教师适当地对幼儿提示,给予律动的素材。这样经过日积月累的训练,幼儿就会更生动、更自然地以身体各部位的韵律去感受和表现音乐。
二、表现音乐是律动的过程。
律动教学的特点,是把音乐的感受和身体的运动密切地结合起来,让它产生更好的教学效果。由于音乐是诉诸于情感的表演艺术。所以,律动和音乐的语言同是情感的语言。因此,律动的设计应在分析教材内容和音乐情绪的基础上,根据教材的特点来设计。轻快活泼的舞曲,动作的设计必然干脆利落,表现出欢快的情绪;柔和优美的抒情曲,其动作就应该突出抒展……;民族音乐就得根据不同的民族的习俗和风格来设计,应借助民间的舞蹈语言使律动渗透民族特色。
例如:我设计的欣赏律动《在北京的金山上》,首先让幼儿在聆听乐曲的基础上,引导他们去感知藏族人民翻身得解放,感谢共产党,对北京首都的向往等思想情感,并让幼儿了解藏族音乐的特点。然后,带领他们随着音乐的起伏拍打节奏,教师以舞蹈动作编排成律动表演给幼儿看,恰当地教幼儿一些简单的藏族舞步,鼓励他们随韵律再创造,用优美的舞姿表现乐曲的情绪,这样教学活动进入高潮,“听”和“动”,“感受”和“表现”就密切地结合起来。
“动”是手段,“学”才是目的。通过“听赏”、“感受”、“表现”三个阶段的教学,增强了幼儿对音乐的兴趣,达到了“从听入手,动在其中,诱发情感,培养素质”的目的。同时,律动教学还应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教材特点,按阶段设计,循序渐进地安排,逐步发展幼儿的自我表现能力。如:小班幼儿宜编排他们生活的内容——《梳洗》、《抱娃娃》、《娃娃办家家》、《我的身体》等;中班幼儿以小动物,做游戏等生动形象的题材为内容——《两只小青蛙》、《小兔子乖乖》、《小鸡出壳》等;大班幼儿动作、表演的能力有所提高,律动适宜、情感性强、动作难度较大的为内容如:《猴甩》、《瑶族舞曲》、《在北京的金山上》等。
三、培养素质是律动的目的。
音乐素质,是指幼儿对音乐语言的感受、表现、创作的生理条件和心理结构。律动教学的目的,是通过身体的动态来领会、表达音乐语言。并随韵律进行自我表现,再现音乐的情绪和意境,使幼儿在这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形成音乐文化艺术的“潜质”。
因此,我们在律动教学中,应注意教材的选择和安排,采用不同性质,风格的歌曲、乐曲,让幼儿在理解内容和意境的基础上,去感受旋律的起伏、节奏的变化,用身体的动作表达出来,使音乐的情绪发展和律动融为一体,从而培养幼儿的反应能力,创造能力,达到乐感的升华。例如:《拜年》是一首民间小调式的乐曲,主题反映过年时小朋友们去拜年的情景,音乐较诙谐、活泼。教学中我不限于随乐而动,而设计为幼儿通过听赏,鉴别乐曲在发展中的变化和对比,想象乐曲描写的场景。如音乐开始较诙谐,幼儿想象出去拜年时男孩子们抬轿子,女孩子们坐花娇、拎蛋糕,一路爬坡、下山的情节。随后随较欢快的乐曲扭秧歌、甩手巾。随着音乐不断发展,幼儿编排出梳妆、打扮、假扮新郎、新娘、给长辈拜年等情节。然后把想象的情节用体态动作组合、表现。这样,幼儿的创造力得到发展,素质得以培养。
几年来的教学探索和实践,还清楚地证明了律动的教学不仅能培养幼儿的各种音乐素质,而且对良好性格的培养、判断能力的提高、心理的发展、身心的健康、非智力因素的培养,都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律动教学是通过清晰可见的动态形象来传情达意的。音乐一开始,幼儿就会马上进入到表现中去,这瞬间的反应,也就是对幼儿的个性发展和判断能力培养的时刻,这就需要发挥自己的判断力和想象力,马上要随着音乐的韵律而动,投入到再创作——自我表现的阶段中去。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各自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的程序不同,对音乐、律动反应的“潜质”各不相同,因此,反映出不同的个性、不同的表现程度。有的一听到音乐前便知道用什么动作去表现;有的则要在听完音乐后,才能表现出组合的动作;而有的只能反复停留在几个简单的动作上。这时教师就要进行个别辅导,恰当地示范和启迪,帮助他们联想意境、理解音乐,让他们的创造力得以充分地发挥。如:我上过一节律动课《小鸡出壳》当幼儿初步了解歌曲内容后,我便要求幼儿随歌曲内容来律动。这时性格内向的幼儿动作幅度小,缓慢地表现出小鸡从蛋壳里钻出来的那种悠闲的意境,表情亲昵,气氛柔和。性格开朗的幼儿则动作幅度大,用一蹦的动作表现小鸡出壳的情景,瞪着小眼睛,挥舞手臂,表达新奇、欢乐的心情。可见不同性格、不同的理解,其表达形态不同,这就是个性的表现和发展。教师应给予恰当的分析,肯定和鼓励,引导和提高幼儿的表现能力。
律动教学是音乐教学中的一个部分,它是通过动作来诱发孩子自身的音乐潜在因素,使音乐教学更好地完成培养素质的任务,达到音乐教育的目的。所以,律动教学值得我们不断地研究和探索。
参考资料:
1、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丛书《韵律活动》
2、幼儿园课程指导丛书《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