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郏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我县教师缺编问题,根据《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法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初中教师60名、小学教师40名)、幼儿园教师60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郏县2011年招教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范围
具有郏县辖区户籍,符合招聘条件,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范围可扩至平顶山辖区户籍)。
四、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初中教师招聘对象: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尚未就业并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招聘对象: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尚未就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 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
3、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普通全日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者年龄条件:
①幼儿教师:2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中小学教师: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3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5、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一律分配到农村基层教学一线工作(研究生除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2009年、2010年按省特岗计划考试录取的“特岗教师”;
2、已在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聘录用手续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