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结婚生子的几种人
亲上加亲究竟好不好,还要进行具体的分析。
亲上加亲,一般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有血缘关系的,一类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可以通婚,比如姐妹俩嫁给兄弟俩;妹妹嫁给姐夫的外甥侄子;弟弟与嫂子的娘家亲戚成婚,他们虽然也是亲戚,但并无血缘关系,就可以通婚。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无论多少代都不能结婚,比如祖父母与孙子女、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曾外祖父母与曾外孙子女,都不可以通婚。
通常人们认为,两个兄弟的子女之间即堂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视为血缘忌讳,而认为一个兄弟的子女与其姐妹的子女通婚,或者两个姐妹之间的子女通婚,即北方人讲的“姑做婆”,“姨做婆”是允许的,这也是错误的。因为他们之间的血缘很近,没有超出三代,属于近亲不可以婚配。
近亲为什么不能结婚?
这是从优生学的角度,从有利于后代的健康考虑的。近亲结婚与遗传病的发生、延续有密切关系。谁的孩子像谁,说的是子代与亲代相似或雷同,这叫做遗传。遗传是由身体内的基因相同造成的。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所携带的相同基因比较多,有些遗传病,只有当父母都有共同的“致病基因”而且“相遇”时,后代才能发病。在一般的婚配关系中,这种“相遇”的机会很少。而近亲结婚的情况就不同了,这种相遇的机会明显增加,因为他们来自同一祖先,共同的基因比较多。父母和亲生子女之间,同胞兄弟姐妹之间有1/2的基因相同,祖孙之间,伯、叔、舅、姑、娘、姨与内外侄女、侄甥之间有1/4基因相同。堂兄弟姐妹、姑表、姨表兄弟姐妹之间有1/8基因是相同的;表叔、舅与侄女、甥女之间有1/16基因相同,其表堂兄妹之间有1/32基因相同。相同基因越多,致病基因相遇的机会就越多,那么遗传病发病率就越高。
据估计,在正常人身上每人都常有5-6种隐性遗传病基因。近亲婚配可以明显提高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
世界著名的大科学家达尔文创立了物种进化的自然选择学说,然而他自己的婚姻却是不幸的。达尔文与他的表姐埃玛自幼相爱,埃玛是一位品德高尚的女性,婚后为了使达尔文有充沛的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一个人担负起全部家务的重任,然而他们的婚后生活并不幸福。他们婚后15年中共生下6男4女10个孩子,大女儿安妮聪明可爱,但却一直多病,10岁就夭折了;四女儿也因多病,很早就死去了;二女儿埃蒂、儿子威廉和伦纳德终生不育;三女儿伊莎丽因身体不好终生未婚;其它四个儿子身体也都不好,长年多病,儿女的不幸使达尔文夫妇一生都感到焦虑不安。
著名的美国遗传学家摩尔根与漂亮的表妹玛丽十分相爱,玛丽不仅漂亮而且学识渊博,兴趣广泛。摩尔根因在研究印第安人的婚配习惯中了解到血缘过近影响子女健康,一直不敢与表妹结婚,直到33岁也摆脱不了这爱情的吸引力,终于成亲。婚后先后生了三个孩子,两个女儿因遗传病夭折,儿子李米尔则是智力缺乏的“半痴呆”。摩尔根为此十分悲痛,深悔自己的“失足”。
还有历史上著名的欧洲王室的血友病、土耳其阿克亚勃的“两性之乡”、西班牙的“多指村”,以及巴西的“白毛人”岛等等,都是近亲婚配的结果。
2、男女双方都曾患过精神分裂症或燥狂抑郁性精神病的人不能成为配偶。
这是因为当夫妇一方或双方患精神分裂症时,其子女患同病的风险率极高。一般群体中精神分裂症风险率不到1%,父母双方都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则子女发病率高达40%至68%。父母一方是精神分裂症的,其子女发病率为15%。由此可见,精神分裂症与子孙后代的精神素质密切关联。提倡优生,必须杜绝精神分裂症患者之间互相婚配。
3、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患者之间不宜结婚。
当一对夫妇都是致病基因的携带者时,生育的子女有1/4要发病,从优生学的角度,这样的人之间不宜结婚。
4、双方家系中三代内患有相同的隐性遗传病者。
隐性遗传病的种类很多,比如白化病(俗称阴天乐)全色盲、青光眼、着色性干皮病、镰状细胞贫血症等等。这类遗传病遗传有几个规律:一是患者在家族中出现经常散发的,在世代之间没有连续性;二是患者的双亲一般外表是正常的不发病,但他们是这种致病基因的携带者;三是发病者与性别没有关系;四是近亲婚配生育的子女,发病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