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不想跟你那样做!"--孩子也能成为我们的老师
有时,孩子也能成为我们的老师。
一、案例描述:
教师:“请你跟我这样做……”幼儿:“我就跟你这样做……”这个简单的模仿游戏很受孩子们的欢迎。可就在一天吃饭前,我正带着孩子在玩这个游戏,臻臻突然站起来说:“老师,我不想象你那样做!”我一听愣住了,马上停下来问她为什么?她摇摇头说:“就是不想!我想做和老师不一样的动作。”
听完后,我想,如果强行拒绝臻臻,她一定会对游戏产生反感。于是,我灵机一动说:“那好,臻臻就和老师做不一样的动作吧。”游戏又开始了,臻臻做的每一个动作都和我不一样,我拍手,她就做舞姿动作;我做小花猫,她就学老虎……慢慢地好多小朋友低声说着:“老师,我也不想跟你做一样的。”看到孩子们对游戏规则变化比较感兴趣,我说:“好,我们把儿歌改成:请你跟我这样做,我不跟你这样做。每个小朋友的动作都要跟老师的不一样。”游戏重新开始,孩子们特别的认真,他们创编了许多平时没有的动作。我看到了这样的变化比单纯的模仿更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带动每一个孩子都参与游戏,而且使孩子的反应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都得到发展。游戏结束后,孩子们仍然十分兴奋,都说:“老师,这样真好玩!”
二:案例分析与反思:
以上的案例让我觉得要善于发现和抓住每一个教育契机,不要忽视和反对孩子的意见和想法,应该把学习的权利交给学习的主体——幼儿。
新教育主张以人的个体生命为本位,根据个人发展的需要确定教育的目标并实施教育,从知识的人本化和学习的人本化出发,引导每一个幼儿发展个性、舒展自我,达到人的“自我实现”,这是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它通过对教师教学方式和教学行为的变革,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进一步确立教育民主的思想,充分尊重、信任、激励幼儿;进一步确立以幼儿为主体的思想,千方百计调动幼儿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幼儿自主发展。
每个幼儿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其个别性和独特性应该受到尊重与珍视。因此要根据每个幼儿的兴趣、需要、水平,因人施教,把学习的权利交给学习的主体——幼儿,让他们更自由、更主动地学习。
主体性发展是幼儿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幼儿园新课程改革以关注幼儿个性特点、充分挖掘其个性潜能为教育的主旨。
幼儿在各项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教师在组织、安排课程、游戏等活动时必须从幼儿的角度出发,制定其目标、规则及方法。教师一直被认为是知识的传授者,“传道、授业、解惑”被认为是教师的天职。但现代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幼儿的学习是一个积极主动的知识建构过程,教师应充分重视幼儿的主体地位。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是个主导者,充当的是参与、促进和指导的角色。即教师以幼儿为学习的主体,引导幼儿自己动脑,善于思索。也就是说,教师的教学要从幼儿的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幼儿自觉的能动性,启发幼儿积极动脑,学会独立思考,培养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教育者,教师更多的是作为知识的启发者,而非灌输者。
我国传统的师生关系是一种典型的主体——客体的交往关系,教师始终处于控制与主导的地位,学生处于服从与被控制的地位。新课改要求打破这种传统的教学关系,提倡尊重幼儿,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幼儿;根据幼儿的需要、兴趣和能力,提供更多的选择,发挥幼儿在学习与发展中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加强教师对个别幼儿的了解,根据幼儿的不同发展水平和特点提供个性化的互动和教育。因此,作为教育主导者——教师的传统观念、教育方式、教学行为等要发生转变。教师应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并进行必要的角色调试以适应改革的大潮。有时,孩子也能成为我们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