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的享乐和现实原则
婴儿始终企图要满足他的每一个愿望。不管他是需要母亲的拥抱、吃的东西或是换潮湿的尿布,他总知道怎样让周围的人注意他,并了解他的需要。
弗洛伊德认为潜意识心理大体上也像婴儿一样,以相同的方式满足本身的希求--享乐。弗洛伊德所指的享乐(Pleasure)并不是一般所谓“有限的个人享受”的意思。他认为这个字包含了任何一种解脱(relief)的快感--如情绪痛苦以后的松弛或个人潜意识紧张的减除。
潜意识心理的愿望和要求像婴儿一样,对法律、伦理和禁忌一无所知,生活世界里的“可以”与“不可以”对它没有任何意义;他只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可能是关爱、重视、力量或者其他某些东西,若不设法得到是绝不甘休的。
这种冲动在每个人的心理深处造成一个“追求满足”的固定需要--这就是“享乐原则”了。弗洛伊德以为它是潜意识心理所奉行的“最高指南”。
但是,所谓“生活”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在我们能做的范围内调整我们愿意做的事情。
婴儿每次想得到人们的注意而总是哭喊时,他领悟到他的一切需求得不到相应的满足;成人想买件新衣服,因为经济不好而作罢;所爱的女人不愿和自己结婚,而法律有禁止自己强迫她……这些都是潜意识的愿望被外界环境否定的种种形式。
在潜意识心理里,某些受享乐原则刺激而产生的欲念常遭到另一个相反的力量的监察。弗洛伊德称后者为“现实原则”,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个力量,用来统治我们的潜意识里那些无法无天的需求,并设法改造它们,使之适合于周围的现实世界--那个充满法律和责任的世界!
“现实原则”的典型例子既是法律、命令以及一些外在的需求。它与享乐原则的关系就像坚决的双亲和任性的孩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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