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教育与幼教管理体制改革
导读:我国幼教事业的管理在相当长的时期,是所谓的条条管理,即各级幼教机构主要接受上一级教育部门的指挥,形成一种垂直型的教育行政领导关系。仔细分析起来,这是集权式行政体制决定的,也是长期计划经济的必然产物。
近年来,社区教育的提法日渐增多,一些城市地区纷纷推出了“社区幼教中心”“社区教育基地”等。那么,社区教育与幼教管理体制改革关系如何?本文试图就此作一些探讨。
我国幼教事业的管理在相当长的时期,是所谓的条条管理,即各级幼教机构主要接受上一级教育部门的指挥,形成一种垂直型的教育行政领导关系。仔细分析起来,这是集权式行政体制决定的,也是长期计划经济的必然产物。自1985年的教育体制改革,中央就提出要简政放杈,强调地方负责,注重加强地方政府对教育的责任,即突出所谓的块块管理。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这一社会变革,不仅要求对教育的管理要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还意味着教育要特别关注社会需要,面向社会兴办教育,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对教育的管理上,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对于幼教事业的发展,社会化、社区化是其必然趋势,因而,就要强化社区功能,探索幼教社会化、社区化的管理模式。
一、社区教育——幼教社会化、社区化是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幼教事业发展走了一条注重依据各地方实际,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幼教机构和组织,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和群众组织(如工会、妇联)的作用,宣传、倡导、动员,推动学前教育兴旺发展的道路,表明我国幼教事业发展具有社会性、地方性、群众性的特点。如果说我国以往的幼儿教育是一种自发的初级形态的社区教育,那么,进入90年代以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就是我们有目的的主动选择了。
首先,从理论上讲,根据社会学和大教育观念,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不等于幼儿园的机构教育,不等于单一模式的正规化幼儿园教育,而应纳入开放的社会体系,将它置于社会社区的大环境。学前教育应扩展到家庭与社区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家庭在幼儿成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能得到发挥,并提高整个社会社区成员对早期教育的认识与参与程度。从社区学前教育的角度来认识这一社会现象,其对象范围就不仅包括社区内从出生到入学前阶段的全体幼儿,而且包括他们的家长及社会社区全体成员。社区学前教育工作作为一项全方位系统性工程,可以有益子普及社区成员的优生优育和优教知识,为本社区学龄前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组织与环境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环境对组织职能的发挥起着重要作用,组织是在同其所处的环境不断地相互作用中获得发展的,是一个开放的社会系统。“组织的效率取决于组织与环境的适应性”,组织不仅从环境中获得物资、能量与信息,使自身得到发展;组织对环境也要开放,应有意识地进行自我调节从而与环境保持平衡,并积极改变和创造有利于自己生存的新环境。组织要为社会尽责,发挥社会效益,产生社会影响。作为教育管理现象,不宜就教育谈教育,而应研究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建立带来的变化,积极与环境相互作用。
从现实需要与要求看,90年代以来,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教育作为第三产业,要研究社会变革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社会变化带来的新需要,主动为之服务。“十五大”以来,党和政府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改革的思路,要加大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提出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分离企业的社会服务职能,使托幼园所从企业中逐步分离,把幼儿教育推向社会。“十五大”又提出,要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民政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2000年社区服务中心要达到7000个,实现每个街道(县城关镇)都有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基本建立起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服务门类多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的社区服务网络。这表明社会发展为幼教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且提供了有利条件,幼儿教育走向社会成为社区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整体的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是发展的必然。
社区学前教育的意义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学前教育可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包括当地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广泛动员并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发展幼教事业,为更多幼儿提供受教育机会;
第二,社区教育有益于使学前教育从封闭走向开放,注重家庭教育、机构教育与社区中多种教育因素的有机联系,发挥整体性教育影响,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发展社区教育可加强地方自主性,使学前教育更好地立足当地实际,形成各自特色;
第四,社区教育可以扩大学前教育的社会职能,有益于发挥教育对社会和社区发展的作用,推动两个文明建设,更好地实现教育服务社会的职能。
应当认识到,社区学前教育无论在教育资源、途径方法,还是在其目的效果上,均有不同于以往幼教机构教育的广泛深远意义。
社区既是兴办学前教育的主体,同时也是学前教育的直接受益者。社区学前教育不仅有益于城市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的探索,对于作为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重点和难点的农村更具重要意义。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从一开始就可以很好地借鉴以往的经验教训,摒弃就教育发展教育的思路,从体制上打破条块分割,充分发掘社区资源兴办学前教育,同时更好地发挥学前教育服务、辐射、影响社会的功能,努力探索一条事业发展的新路。
总之,社区学前教育的发展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国策,可以实现教育与社会社区互为条件、双向互动的关系,使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使幼儿教育获得发展的动力与活力,同时,也有益于整体优化的社会环境的建设。这是已被上海及内蒙、广西、安徽等省市的城市和乡村的社区学前教育实践所证实的行之有效的经验。
正是基于以上认识,国家教育部将幼教社会化、发展社区教育作为今后一个阶段幼教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探索幼教社会化管理模式,强化社区功能
在我国,幼儿教育作为非义务教育,具有社会公益性、服务性,幼儿教育的发展具有广泛的社会参与性、地方性特征。社区是幼儿教育的生存环境,也是其发展背景,是幼教管理活动中最基本的现实。因而需认识幼儿教育的特殊性,认真研究探索有别于义务教育的管理模式。幼儿教育的发展要走出垂直体系,走出单纯就教育系统自身的角度进行行业化管理化的形式,建立起以社区为依托的社会、教育机构、家庭一体化的体系,将行业化管理与社会管理结合,既考虑纵向系统,又增强横向联系,条块结合,从而较好地发挥社区整体协调综合管理的功能,实现“政府统筹,社会参与,主动服务”。
要建立幼儿教育的社会协调体系,政府重视是关键,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专业指导,并注重发挥社会协调功能。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广泛参与管理,明确各自对幼儿教育应承担的责任,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调。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幼儿教育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在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时统一予以考虑,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使社区建设与幼教事业发展同步,发挥二者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作用。
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和作为城市区政府的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或行政机构,它是实现将教育系统的行业管理与社会管理结合,使学前教育与社会密切联系的最基础的环节。幼儿教育的发展前景是社会教育,幼教社会化、社区化,必然要求突破以往幼教管理和责任归属仅为教育部门、限于条条管理的状况。对幼儿教育的管理要遵循幼教规律与特点,注重条块结合,特别强调以块块为主的管理模式。社区即乡、街政府或行政要成为幼儿教育的责任和管理主体,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结合社区建设,建立起跨部门领域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或管理协会,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将各方面力量与资源有效组织起来,发挥社区对幼儿教育管理的整合性。幼教社会化管理体制的探索需处理好教育行政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
社区教育要吸引整个社区的参与,特别要激发儿童家庭和社区公众参与教育的积极性,帮助他们在参与中学习科学教育知识,使之能在社区教育中直接获益。儿童、家长和社区公众还应成为社区教育的实施者、管理者,作为此项工作的重要力量与教育者、保健工作者、各种社会中介组织和基层行政共同合作,保证社区教育的实施。应当看到,随着经济体制转型,社区地位逐步得到增强。社区公众和居民逐步由单位人转向社会人、社区人。教育工作者、教职工及幼教机构等相关教育服务设施也逐步由单位所属所有转向为社区所有和共享,社区公众及社区幼教机构将逐渐增强对所在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成为社区生活和活动的主体,在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中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公众的参与也有利于促进社区教育管理的民主化建设和社区居民自主自治,逐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
社区教育的发展要致力于建立依托社区、面向家庭、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对0-3岁儿童的教育与养护应予以足够的关注,并以弱势或困境儿童群体,如残障儿童、贫困儿童等为重点,为社区所有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支持和综合性服务。社区内托幼园所作为正规幼教机构,要增强社区认同感并树立为社区服务的意识,使自身成为社区幼教中心,在社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社区教育的开展将有利于形成并完善早期教育的社会支持系统,使儿童发展权利的实现得到切实而根本的保障,并能全方位地推动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