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危险要教会孩子什么?
幼儿园意外伤害的源头,一般来自于活动场地、设施不安全因素,也有来自教师工作期间疏于职守及来自孩子自身的动作发展差,无安全意识等。前两项是外因是条件,这里谈谈作为内因的根本,如何让孩子从自身出发,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及如何提高孩子身体素质。这才是防范幼儿园意外伤害之根本。
一、对幼儿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幼儿对有很多事情不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也不知道什么东西能玩、什么东西不能玩。对于某些事情他们偏偏喜欢做一些危险的尝试。有的家长就给幼儿订下了清规戒律,不许做这做那,并不给幼儿做进一步的解释,幼儿不知道不许做的理由,更没有意识到这样做的危险性,他们出于好奇或逆反心理,会继续做一些危险尝试。所以,家长若要真正说服幼儿,就应该常向幼儿进行一些安全意识教育,通过看电视、听故事以及让幼儿亲眼所见由于不注意安全而导致灾难的事例,(例:同学张茵说她的儿子在她烫衣服的时候要去摸熨斗,她就把她儿子的手放到熨板上,刚熨过的熨板也很烫,但是不会烫伤,从那以后她儿子再也不敢去摸熨斗了。)做到随时随地随机的对孩子进行教育。让孩子在思维你形成趋利避害的有意心理暗示。丰富幼儿一些简单的社会经验,进而向他们提出一些安全规则,讲清原因。如:要求幼儿遵守交通规则,不乱闯红灯;父母不在家时不轻易开门让陌生人进门;不带小刀等危险物品上幼儿园……通过这些教育使幼儿明白做危险事情的后果,理解家长的限制是对自己的爱护,同时无形中也增强了幼儿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
由于现在的小孩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很多都会娇生惯养,但是这反而会害了幼儿。家长应注意让幼儿独立面对困难,培养他们的独立自主性,养成良好的生活自理习惯,不要事无巨细,处处为幼儿扫除障碍,使幼儿养成依赖心理。如:可以让幼儿学习穿衣服、系鞋带、叠被子;吃饭时会自己剔骨头。家长还应多创设机会,不断提高他们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幼儿拿不到玩具时,家长不要急于帮他把玩具拿到手,而应引导幼儿先自己想办法拿;若经过努力还拿不到时,再有礼貌地请别人帮忙。逐渐使幼儿在劳动实践中建立良好的生活自理习惯,增强生活的自理能力。
三、养成良好的常规习惯,也是减少幼儿园意外伤害的途径之一。孩子在活动中,如能自觉听从教师指导,有次序的进行活动,会大大降低意外伤害的可能。
四、培养幼儿健康的体魄
由于生活方式的改变,造成了“高楼综合症”,很多家长都不愿意带幼儿到户外去活动,永远都关在小小的套房里,幼儿缺少了锻炼的机会。我们时常见到这样一种情况:关在套房里的一些体弱、内向的幼儿活动时常会碰撞;而平时比较好动、顽皮、身体健壮的幼儿却难以碰伤,家长们总觉得侥幸。究其原因,其实不然。体弱的幼儿就是因为平时没有活动,所以遇到危险时反应慢,灵活性差,动作不协调,容易受到伤害;而那些顽皮、健壮的孩子是因为有了很好的锻炼所以动作灵活,遇到危险时反应快,能采取自救方法,因而受伤害就小。可见增强幼儿的体能是提高幼儿自护能力的重要途径。平时,家长应带领幼儿到户外加强体育锻炼,以增强幼儿的体质。时间和空间也应该合理安排、动静交替协调搭配体育活动,以增强孩子的身体素质,发展他们灵敏、协调的动作,从而有效地避免意外伤害。
五、培养幼儿灵活机智的应变能力:
要保证幼儿的健康和安全,培养幼儿的应变能力也是日常生活中一项重要的教育内容。这些应变能力具体表现在:一是适应周围环境变化的能力。如:知道随季节和早晚增减衣服;春天吃预防感冒的药;二是对突如其来事件的灵活处理。幼儿有时候知道要注意安全,但不一定有能力去处理一些较危险的事情,这就需要成人平时有意识地训练幼儿的自救技能。如:玩耍时不小心擦破皮应马上请求他人的帮助;在商店和父母走散了,可找商店的叔叔、阿姨或警察帮忙等。总之,家长应人为地创设一些问题情境,引导幼儿想出各种自救方法使幼儿掌握一些基本的应变能力。
虽然之前在幼儿园工作过,可是理论上的知识也不是很全面,有时候处理幼儿事故时,总是不能很完善。只希望不管是幼教工作者或者是家长们都能够提高警惕,在避免让幼儿受到伤害的同时也要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