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幼儿园不得要求统一购买幼儿教材
5月10日,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开展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根据通知,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于5月10日至7月10日联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通知在区县排查和幼儿园自查内容中,详细列出了幼儿园“小学化”需要注意的现象,诸如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提前教授拼音、写字、笔算等小学教育内容;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统一使用教材和教辅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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