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城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教发〔2014〕12号

  东城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4﹞10号)。依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东城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大幅度提高优质资源覆盖面,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继续稳定小学划片入学政策,积极探索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与学区划片入学相结合的电脑派位入学制度。保持区域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政府统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保障每一位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小学入学工作

  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均需就近登记入学。

  开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继续加强对未来3-5年适龄儿童入学需求的规划和研究。

  (二)做好初中入学工作

  1.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

  根据市教委要求,经批准的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市级科技示范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面向本区分别接收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接收特长生的项目与计划由教委主管科室和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下达并向社会公示,各校按照严格控制比赛项目、获奖名次、严格审批手续的程序进行操作。凡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得参加其它方式的入学。

  2.划片就近入学工作

  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与学区划片入学相结合的电脑派位入学制度,以学区为基础参照,将全区划分为八个小升初服务片,使每个服务片小学毕业生数量与初中招生计划相匹配,保证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区县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区县入学,入学手续按市教委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3.九年一贯直升、对口入学和美术特色学校招生工作

  景山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直升本校初中,不得参加其它方式入学;和平北路学校、1中、景山学校北校区的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本校直升或其它入学方式入学;对口到11中、50中、109中、广渠门中学的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对口入学,选择对口入学后不再参加学区划片电脑派位入学;中央工艺美院附中是美术实验学校,招生时只能对学生进行专业测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该校接收的新生须报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审批,凡被录取的学生要承认录取结果,不得参加其它方式的入学。

  4.寄宿学校招生工作

  寄宿学校在受理学生报名后,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录取,在招生过程中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不得要求提供各类荣誉证书、证明,严禁将上述证书作为录取依据。凡被寄宿学校(班)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其它方式入学。

  5.相关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对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等的子女入学,由区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三)做好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对持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参加非本市户籍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在东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东城区暂住证、全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开具"在京借读证明",再到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办理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教办为其安排入学。

  三、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环节。各校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

  (二)2014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各学校要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坚决治理乱收费;加强依法监督力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奥数等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各小学要公布服务片区,做好宣传、信访工作。

  (四)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每一个孩子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各学校要加强对已录取学生的数据进行维护管理,确保与市教委学籍系统平稳对接。

  (五)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