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乐活动中促进幼儿创新意识发展的研究成果报告
一、课题的提出
未来是人才竞争的社会,未来人不仅要“学会生存”,“学会做人”,更要学会创新。只有具备创新精神,敢于大胆想象,独辟蹊径,与众不同,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环境,才能跟上飞速发展的时代步伐。近年来,国内外开展了对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研究表明:创新潜力人人皆存。创新意识必须从小培养。因为幼儿正处在创造力的萌芽阶段,他们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伴有最原始和朴素的创造欲望和创新的潜能;而他们的那种好问好动,对周围事情充满热情跃跃欲试积极的学习动机,需要我们去精心的呵护,需要我们去认真的培养和发展。但是,在我园开展的一次音乐公开教学中,一名教师在上中班舞蹈课《蝴蝶花》时,事前,她非常认真的做好了准备,精心设计教案,精心编排每一个舞蹈动作,教学时,她对幼儿说:小朋友,今天老师要教你们跳《蝴蝶花》这个舞蹈,看谁学得最认真。接着,老师完整地示范了一遍,老师优美的舞姿吸引了幼儿,然后,老师就分句教动作,让幼儿跟着学习,在练习过程中,全班幼儿排着整齐的队伍跟着老师认真地学做动作,但也有个别幼儿想表现蝴蝶在花园里自由飞舞的情景,于是便离开了队列,这时,老师马上走到幼儿面前,用眼神和动作制止了这些小朋友的行为,小朋友马上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只好跟着老师认真的学习,看着小朋友整齐而规范的动作,老师心理甜甜地笑了。她认为,小朋友学会了这个舞蹈,我的教学目标达成了,课也成功了。像这种教学现象,当时在我们幼儿园普通存在。评课中,有的老师认为:像这样的课就是成功的课,因为小朋友都学会了老师教的舞蹈。有的老师认为:这都是按照老师事先的计划完成的,没有体现幼儿学习中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与新《纲要》的精神相悖。于是我们便组织老师对照《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进行讨论和评议,通过几次激烈的争论,老师们意识到了:我们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在过去的教学中往往把眼光放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上,关注的是“教什么”、“幼儿学得怎么样”,教学活动主要由老师支配,教学方法模仿成分多,教学的模式是老师熟悉教材――提供讲解或示范――让幼儿识记模仿――带领幼儿练习。这种“教师本位”的传授式教育,严重地扼杀了幼儿的个性和创造性,阻碍了幼儿创新意识的发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提出:“幼儿园应注重幼儿实践活动,培养幼儿创造性,促进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
实践表明,艺术教育是培养幼儿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之一,音乐是表情达意的艺术。幼儿具有喜形于色、感情外露的特点,他们难以用言语表达的情感和体验,能够通过音乐中强烈的情绪对比、鲜明的感情描写得以抒发。他们在音乐活动中,可以尽情地歌唱、舞蹈、敲打节奏和游戏,并自由地、无拘无束地发挥着想象的空间,用其独特的方式来表达对音乐的感受,其创造性和创新意识得到充分的发挥、发展。鉴于音乐对培养幼儿创新意识的独有功能、作用,我园于2000年4月至2002年七月选择并确立了《在音乐活动中促进幼儿创新意识发展的研究》,旨在通过课题的研究,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改进、改革原有的音乐教学方式和方法,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望,丰富幼儿的想像力,促进幼儿创新意识的发展。
课题组认为,幼儿在音乐活动中的创新意识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较强的好奇心。好奇心是幼儿对新鲜事物进行探究的一种心理倾向。一方面,好奇心是推动幼儿积极地去探索思考,从而促进幼儿创新意识得到发展的积极的心理动机;另一方面,好奇心又是幼儿的天性,是推动幼儿创新的潜在动力和创新意识的萌芽显现。幼儿在音乐活动中的好奇心表现为:常常提出一些漫无边际的奇怪问题;喜欢倾听并表现出他们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喜欢制作简单的打击乐器,并自由地敲打;喜欢手舞足蹈,自编、自唱、自演。
(2)丰富的想象力。想象力是幼儿的思维力和创造力的核心内容。想象的过程是幼儿运用已有表象创造出新形象的过程。在音乐活动中幼儿的想象力表现为:能大胆地把自己头脑中所储存的各种表象,通过自己对音乐作品独特感受和理解用语言、动作、绘画等各种形式表现出来;能按照音乐作品本身的特点或音乐作品所表现的内容,积极发挥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快乐地、自由地创造出自己能理解的新的音乐形象。
(3)积极的求异性。求异性是指幼儿个性中的那种不愿随大流而喜欢标新立异,乐于追求与众不同的心理倾向。在音乐活动中,幼儿的求异个性表现为:喜欢尝试用与别人不同的方法或途径来感受和理解音乐作品;喜欢用自己独特的表现或表达方式来进行音乐创造性活动,如创编歌词、舞蹈、节奏型等;表现欲强烈,好动而且花样翻新;经常发表与他人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容易与他人发生争执等现象。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目标
1、在音乐活动中培养和发展幼儿的创新意识。
2、探索音乐活动创新教育的原则、指导策略、方法和基本流程。
3、提高教师在音乐活动中促进幼儿创新意识发展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研究对象和周期
1、对象:以我园小一班、中五班、大三班共100名幼儿为重点观察对象。
2、周期:2000年4月至2002年10月,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0年4月至2000年9月)
该阶段,课题组主要工作任务是:调查、了解、分析本园音乐教学活动现状及幼儿创新意识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实验研究方案;拟定音乐活动中幼儿园创新意识发展的评价标准,确定研究重点观察的对象;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课题领导小组、研究小组、专家指导组,明确职责;培训研究人员、组织课题组成员认真学习方案和创新教育有关理论知识。课题组对重点观察对象进行研究前创新意识测查,并进行分析,写出测查报告。
第二阶段(2000年10月至2002年6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加强学习、大胆实践,定期进行课题研究、探讨、总结,修改完善实施研究方案和音乐活动中幼儿创新意识发展的评价标准,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创新音乐教育活动,探索有效的教育模式、方法和指导策略,促进幼儿创新意识的发展。
第三阶段(2002年7月至2002年10月)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重点观察对象进行研究后创新意识测查,并与前测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得出有充分论证的研究结论;开展研究效果推广活动,使创新教育向其它学科延伸;收集整理原始材料,撰写研究报告、工作报告,申请结题验收。
三、研究改革的措施
(一)构建音乐活动创新教育原则
为了在音乐活动中最大限度地促进幼儿创新意识的发展,我们构建了以下一些教育原则。
1、主体性原则。以幼儿为活动的主体,让幼儿积极主动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与音乐融为一体,自己去探寻、领悟、体验。
2、情感性原则。尊重幼儿情感,创设师幼间平等、民主、相互交流,幼儿敢于、勇于创新的活动环境、氛围。
3、愉悦性原则。活动具有趣味性,以音乐作品的美和情去感染、熏陶幼儿,让幼儿体验创新的乐趣,感受心灵的愉悦。
4、游戏性原则:留给幼儿活动、思维的空间,在游戏中唤起幼儿的兴趣,引导幼儿自由地、无拘无束地去感知、想象和创造性地表现音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