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学不得书面测试选拔学生
南京市教育局近日公布《2009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小学新生将根据各区的安排在5月中下旬报名。南京市教育局将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并特别强调不得对小学新生进行书面选拔考试。
适龄儿童入学需具备什么条件
200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即在新学年9月1日开学前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小学报名,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中关于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的规定,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学校不得拒收。
上相应学区的小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不过对于三种有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如果持有相应的证明,亦按正常入学办理:
1.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2.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3.儿童户口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如果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产权证)不符的,由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学校不得书面考试选拔学生
今年各区县可以在5月中下旬确定具体报名时间,进行小学新生报名工作。记者了解到,一般都会安排在双休日进行报名。各区县教育局要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划定各小学的施教区,严禁出现新生入学无施教区的现象。各小学应在招生前公布区县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施教区范围,严格按施教区招生,保证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员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校施教区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产权证等有关证明。办理手续时,学校可以了解儿童有关情况,但不得通过任何书面考试或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各学校要将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入学的报名程序。
想借读,先到户口所在地小学报名
学生在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入学作为借读处理。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户口所在地小学报名后,再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的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5月底以前,各小学完成新生报名工作;在新学年开学前十五天向监护人发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张榜公布。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
不准分快慢班,每班不超过50人
新生分班要均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实验班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实施“小班化”教学或“寄宿制”的试验。从严控制跨区县的择校生,严格控制非施教区学生数量,严格控制班级学额。实施小班化教学的班级,学生数不超过28人,其他学校按照《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要求,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对今年一年级没有按规定班额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