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比较流行家庭幼儿园
“家庭幼儿园”即办在家里的幼儿园。举办者是幼儿园的保育员和教师。幼儿既可全托也可半托。家庭幼儿园供给孩子们一日三餐,并提供活动场所、玩具及游戏设施。游戏设施和玩具大多由丹麦政府提供。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一个家庭幼儿园招收的孩子不能超过5名。
丹麦的家庭幼儿园遍布城乡,一个社区内的家庭幼儿园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由社区办公室负责管理。社区办公室有督查员,指导、监控、协调整个系统的运行。一个督查员负责50个孩子,他要对其所辖家庭幼儿园中的每一个孩子负责。
家庭幼儿园园主与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一样享有很多福利待遇,如病假、5周带薪假及带薪进修假,当然也拥有医疗和养老保险,且收入的1/3不用交税。对于什么样的家庭适宜举办家庭幼儿园,国家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要求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家庭气氛良好,有固定儿童游戏场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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