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教委权威发布2015年幼升小入学政策解读之入学条件
据悉,朝阳区教委于近日正式发布了2015年幼升小入学条件的政策解读,小编在这里分享给广大家长,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朝阳区户籍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在朝阳区的适龄儿童均须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或学区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凡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和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县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均须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 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朝阳区(凭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按本市户籍对待。
3、 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者居住,且通过联审已符合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登记入学。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审核标准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网审核,为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4、 凡属区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5、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在划定区域内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