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不能吃煎炸食品
淀粉类食品经过煎炸后,不但产生丙烯酰胺,而且维生素在油炸的高温中也被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多荡然无存。人体必需的氨基酸也大量氧化。日本曾有文章指出,家庭烹饪在油温达180℃以上时,蒸发的“油烟”气体可致肺癌。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出警告,宣布油炸食品会产生致癌毒素———丙烯酰胺,特别是富含碳水化合物的低蛋白食品在经过煎炸、烧烤等高温处理,在超过120℃时会产生丙烯酰胺,动物实验的研究已证明,这种毒性物质可引起生殖问题和癌症。我国卫生部2005年244号公报中已发布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对煎炸食品所含物质对健康的不利影响做了类似的警告。
对炭火烧烤鱼、肉等蛋白食品可引起苯并芘等致癌物质大众已逐渐了解,但对油炸淀粉类食品也可产生致癌物则警惕不高,而且这类食品分布面广,历史悠久,并且形成了诸多传统食品,年迈者颇为赞许,例如京津地区的炸焦圈、炸油饼、炸麻花,西北盛产的炸馓子,河北的炸馒头、炸麻团,东北的油炸糕等,不一而足。山东的炸茄盒、炸藕盒、炸地瓜尽管不属于主食,但也涉及淀粉煎炸的加工过程,值得重视。
淀粉类食品经过煎炸后,不但产生丙烯酰胺,而且维生素在油炸的高温中也被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多荡然无存。人体必需的氨基酸也大量氧化。日本曾有文章指出,家庭烹饪在油温达180℃以上时,蒸发的“油烟”气体可致肺癌。也有人指出,油温在200℃以上时,甘油会迅速热解失水,产生“丙烯醛”,产生强烈气味而刺激呼吸道。
有人指出,儿童4岁时喜欢吃的食物容易形成终生的口味,如果在幼儿时就给孩子多吃煎炸食品,则容易造成终生的不良膳食选择,所以营养丰富的清淡饮食应是儿童健康成长的保障,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应从儿童做起。社会上油炸食品的摊贩也存在诸多不合乎卫生的现象,例如,煎炸食品的油多日不换,油已变黑仍在炸制面食。有人在面中加入洗衣粉等碱性物质,以便使面酥脆、膨大。有时油温过高,面食表面焦糊,更容易产生致癌物。在家庭制作煎炸食品时,尽量将原料“挂糊”,煎炸刚熟即可,不可“过火”;用油尽量新鲜,煎炸过后应将油弃之不用,不可反复煎炸。现代研究尽管对煎炸食品提出诸多警告,但是基于中国民众的饮食传统习惯,还不能立即把炸烧烤食品赶下餐桌,但应以少吃为宜,并应教育下一代,养成良好的防癌饮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