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怀孕要注意
糖尿病与妊娠的关系,应从两方面来认识,一种是妊娠前已有糖尿病,即糖尿病人怀孕,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种是妊娠时才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称为妊娠期糖尿病。
糖尿病人妊娠后,为了承担胎儿发育所需的营养需求,体内产生了一些主要为胎儿所分泌的激素,具有促进胰岛素的分泌及拮抗胰岛素的作用,这些作用有利于胎儿获得恒定的营养,但也因此使母亲的糖尿病变得复杂化了。如血糖难以控制,甚至病情发展,易发生酮症酸中毒或低血糖,眼底视网膜病变及肾脏病变有可能加重,妊高症、羊水过多、感染率、难产率等明显高于一般孕妇。
高血糖是胎儿致畸的主要因素,孕6-7周是胚胎形成期,如这两个月中孕妇体内的血糖未控制好,可导致胎儿神经管、肾脏、心脏畸形。控制血糖一般选用无致畸作用的胰岛素,由于孕期的特殊性,胰岛素的用量也要有所调整。
积极进行定期检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包括糖尿病和产科的各项检查。检查的内容有血压、血糖(每周1-2次)、尿蛋白、羊水、胎盘功能和胎儿成熟情况(32周起),一旦发现异常则应由医生迅速作出处理。
妊娠期糖尿病妇女中大部分在分娩后血糖恢复正常,但也提示这是糖尿病的高危迹象。据统计,有25-50%的妊娠期糖尿病妇女在多年后会发生2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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