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省财政将给予奖励
同一城市教师间平均工资的差距将逐步缩小。日前,湖北省政府向各市、州发出做好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通知,要求保障教师合法待遇,逐步做到同一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
从今秋开始,湖北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已免除,免除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340元,小学每生每年210元。“流动花朵”也能和城里孩子一样在公办学校读书,且免收借读费。
进城读书的孩子多了,怎么保证教学质量?省政府提出了鼓励措施,对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城市,省财政将给予适当奖励。
政府还要安排资金用于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校舍建设、维修改造,进一步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逐步解决班额过大问题,加大城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缩小校际间差距。积极探索,逐步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
同时,省政府还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各项收费的管理。凡按就近入学原则,由市(区)教育部门同意并签定协议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免除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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