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幼升小入学证明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非京籍幼升小家长在2014年幼升小入学需要出示的3大证明:1、在京借读证明;2、五证;3、合法婚育证明。其中第3个证明婚育证明相对来说操作较简单。
北京市规定,流动人口的外地成年育龄妇女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但办理人也可以委托老家亲戚代办。
办理流程: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可至街道办领取),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四)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
相关材料齐全后,发证机关即时办理。拿到婚姻证明后,交给北京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登记。
婚育证明,是指在出具证明时要写清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情况、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各个地方的准生证领取都不一致,一般来说初婚去民政局登记领取结婚证时都会一并发给准生证,有的地方准生证时效是三年,有的必须要医院证明怀孕了才能领取,外地户口在本地领准生证就要用到男女双方的婚育证明,婚育证明每个地区要求和模板不一样,主要以当地为主。
范例:
婚育证明
兹有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现无子女,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公示十天无异议,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