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兴趣班岂能一禁了之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联合发布通知强调,幼儿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兴趣班收费,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乱收费,除坚决清退违规收费外,对公办学校校(园)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角度看,此《通知》可谓重典。近些年来,幼儿园“兴趣班”,中小学的讲义费、试卷费……这些巧立名目的收费压得家长喘不过气,同时也折损了教育部门的公信力。各级各地也不断加大治理力度,仅去年一年,全省共清退违规收费金额814.19万元,对查实违规收费的8名学校校长做了免职处理。相关部门治理力度再加码,值得赞许和期待。
不过,社会对兴趣班的需求不应视而不见。随着家庭经济条件的提高,家长的教育观念也在更新,琴棋书画等艺术类科目日渐受捧,学校设备、师资等等都是现成的,办班具有天然优势,更现实的需求在于,如今的城市家庭多以双职工为主,常加班加点,有时小孩放学无人接,周末以及假期无人管,中小学(幼儿园)的兴趣班、培训班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家庭监管的空白。
所以,乱收费要坚决治理,对兴趣班却不能一禁了之。这需要相关部门认真考虑,拿出具体办法来:其一,加强对社会办班的准入及日常管理,师资、场所、设备等都务必从严审核,安全标准也应该高于普通场所;其二,少年宫的潜力可继续深挖,拿广州来说,一位难求,一直是少年宫的棘手难题,特别是暑期班,家长漏夜排队并不鲜见,需要财政加大投入;其三,社区托管值得探索,从“单位人”到“社会人”再到“社区人”,社区从未像今天这样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果能在社区提供培训、托管等优质服务,即使收费高点也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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