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幼儿园上不上外语,谁来决定
据报道,《首都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规划(2011年—2015年)》已通过审议,近期将正式发布。其中,曾引起各界争议的条款——“未来5年,逐步实现幼儿园开设外语课”已被删除。
对于这一条款的删除,舆论解读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减轻学生的负担,在此前的讨论中,就有人提出“这么小就上外语课,这不是给孩子增加负担吗?”二是师资力量跟不上,要求幼儿园一定要开设外语,如果没有相应的师资,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发音不标准,今后纠正起来将很难。
实际上,幼儿教育应以培养兴趣、塑造个性、养成好习惯为主,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就是玩耍。有识之士都在呼吁抵制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让孩子学算术、外语等课程一直饱受诟病。
在笔者看来,这些都是表层的原因,有关《规划》的制定者,可能也是出于上述原因,删除了相关条款,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幼儿园有无办学自主权。
幼儿园给孩子进行怎样的教育,自主权应该归属园方。幼儿园可以结合本地区学生的特点、家长的需求,按照教育规律组织有针对性的教学,这才有利于形成幼儿园个性与特色。如果幼儿园的办园,只能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定“齐步走”,那出现的办学景象,就是“一刀切”地开展某种教学活动,或者“一刀切”取消某种教学活动,幼儿园就会“千园一面”。
具体在外语教学上,即使政府部门要让孩子从小就学习外语,其方式,也不宜采取政府部门直接参与幼儿园办园的方式,而应该是用政策加以引导,比如,可设立基金、可开展对教师的免费培训,至于幼儿园是否进行相关教学,这应由社区教育委员会和幼儿园自己来决策。
我国近年来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各地政府也增加了幼儿园的投入,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已决定,将投入50亿元,在3到5年内新建118所幼儿园,改扩建幼儿园300所,公办园的比例将从67%提高到80%。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履行责任,对教育发展当然是好事。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一种现象:政府加大了教育投入,担起了规范办学的管理之责,也在为办好幼儿园创造好的制度和社会环境,这是政府应“管”该“管”的,但是具体到上什么课、怎么教这些具体到教学领域的事情,政府机构也在亲历亲为地“管”,这是应该注意和纠正的倾向。
笔者以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有必要理清政府与幼儿园的关系,明晰政府的权责。同时应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在落实幼儿园的办园自主权的同时,建立园内的民主管理机制。对于北京删除相关幼儿园教学要求的条款,笔者希望这是政府部门在明确自身权力基础上作出的选择,如果这样,这表明政府部门是采取全新的思路,来规划教育事业的发展。